【案件当事人】:原告/控告人【姓名】 vs 被告/被控告人【姓名】
【聊天记录来源】:【微信/QQ/企业微信】PC端导出(账号:【原告账号】,对方账号:【被告账号】)
【记录时间段】:202X年X月X日 至 202X年X月X日
【排版说明】:共【X】总册,本册为【第X总册-分册X】(含第X-X页,图X-X)
页面顶部(居中) | 页面内容 | 页面底部(居右) |
---|---|---|
总册 X - 分册 X - 页码 X - 图号 X |
1. 聊天截图(建议1页1-2张,清晰显示:左侧联系人栏、顶部对方昵称、消息时间戳) 2. 截图下方标注: 【聊天时间】202X年X月X日 X:XX 【聊天内容摘要】被告称 “【原文引用,如:这个项目下周一前打10万,月返2万】” 【证明方向】被告诱导转账 / 虚构项目 |
对应转账记录:【无 / 转账 X】 |
【聊天时间】202X年X月X日 14:30
【聊天内容摘要】被告虚构“XX项目有政府批文”,明确要求下周一前转账10万元至其工行账户
【证明方向】被告以虚假项目诱导原告转账
对应转账记录:转账1(202X年X月X日)
转账序号 | 转账时间 | 转账金额(元) | 转账方式 / 账号 | 聊天记录索引(对应上述Word排版) | 聊天内容摘要(关联转账理由) | 资金流向备注(可选)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转账1 | 202X年X月X日 X:XX | 100000 | 工行转账(原告账号:XXX 被告账号:XXX) |
总册1-分册1-页码5-图10; 总册1-分册1-页码8-图15 |
1. 图10:被告要求 “下周一前转10万” 2. 图15:被告确认 “10万收到,算投资款” |
被告收款后转至其配偶账户(流水第X行) |
转账2 | 202X年X月X日 X:XX | 50000 | 微信转账(订单号:XXX) | 总册1-分册2-页码12-图30; 总册1-分册2-页码15-图35 |
1. 图30:被告称 “还差5万补项目缺口” 2. 图35:被告承诺 “月底一起返息” |
被告收款后用于游戏充值(流水第X行) |
... | ... | ... | ... | ... | ... | ... |
1. 虚构身份与项目(诱导阶段)
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,被控告人通过【微信】虚构 “【如:XX矿业公司总经理】” 身份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1-页码2-图3),并发送伪造的《XX项目批文》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1-页码4-图8),谎称 “项目年化收益30%,稳赚不赔”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1-页码5-图10),诱导控告人投资。
2. 骗取资金(转账阶段)
被控告人于202X年X月X日明确要求控告人向其工行账户(账号:XXX)转账10万元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1-页码5-图10),控告人于当日转账(转账记录1:202X年X月X日,流水第X行);后被控告人又以 “补项目缺口” 为由索款5万元,控告人于202X年X月X日微信转账(转账记录2:202X年X月X日,订单号XXX),被控告人两次均确认收款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1-页码8-图15;总册1-分册2-页码15-图35)。
3. 非法占有与失联(犯罪既遂)
经查,被控告人所称 “XX项目” 未在市场监管局注册(附《查询结果》),其收到15万元后,未用于任何项目:10万元转至其配偶账户购房(转账记录1下游流水:第X行),5万元用于游戏充值(转账记录2下游流水:第X行);202X年X月X日后,被控告人拉黑控告人所有联系方式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2-页码20-图40),具有明显非法占有目的。
证据名称 | 证据位置 / 索引 | 证明内容 |
---|---|---|
聊天记录截图 | 总册1(分册1-2,共X页) | 被控告人虚构身份、项目,索款 |
转账记录 | 转账1(202X年X月X日)、转账2(202X年X月X日) | 控告人交付15万元 |
资金流向流水 | 转账1-2下游流水 | 被控告人挥霍资金,非法占有 |
项目查询结果 | 市场监管局《查询单》 | 被控告人虚构项目 |
1. 双方达成合意(借款 / 投资约定)
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,被告通过微信向原告推荐 “XX项目”,承诺 “月返息2万,6个月还本”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1-页码5-图10),明确约定原告投资10万元(后追加5万元),被告到期返本付息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2-页码12-图30),双方形成【借贷 / 投资】合意。
2. 原告履行付款义务
原告按被告要求:202X年X月X日工行转账10万元(转账记录1,流水第X行),202X年X月X日微信转账5万元(转账记录2,订单号XXX),被告均在聊天中确认收款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1-页码8-图15;总册1-分册2-页码15-图35),原告已完全履行义务。
3. 被告违约,应承担责任
按约定,被告应于202X年X月X日起返息,但被告以 “项目延期” 拖延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2-页码18-图38),后失联(聊天记录:总册1-分册2-页码20-图40),至今未返还任何款项。被告抗辩称 “系赠与” 无依据:聊天记录中无任何 “赠与” 表述,且原告转账附言为 “投资款”(转账记录1-2),与赠与性质不符。
证据名称 | 证据索引 | 证明内容 |
---|---|---|
聊天记录 | 总册1-分册1-页码5-图10;总册1-分册2-页码12-图30 | 双方达成【借贷 / 投资】合意 |
转账记录 | 转账1(202X年X月X日)、转账2(202X年X月X日) | 原告支付15万元 |
催款记录 | 总册1-分册2-页码18-图38(原告催款,被告拖延) | 被告违约,原告主张权利 |
附言截图 | 转账1-2的 “投资款” 附言 | 款项性质非赠与,系投资 / 借款 |
粤ICP备2025458099号-1 | 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2984号
© 2025 SDLok工具开发团队 版权所有 | 本工具仅用于合法取证,严禁违规使用